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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荣伟:不一样的俄罗斯反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9日07:56  珠江晚报

  越来越多的俄罗斯普通百姓对于政府部门贪污腐败、官僚主义倾向严重表示不满。鉴于此,俄罗斯近年来大张旗鼓地反腐败。俄罗斯总统梅得韦杰夫称,“腐败对任何国家都是严重威胁,腐败会损害商业环境、削弱国力和损害国家形象。最重要的是,腐败会降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我们需要采取一揽子措施,我们需要一个国家性的反腐计划。”

  2008年3月,梅德韦杰夫就任俄罗斯总统10天后便指出:“我们不能再等了,腐败已变成一个制度性问题,我们应该用制度性的对策来应对这个问题。”同年12月,俄罗斯出台了《反腐败法》,其中规定国家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收入和财产等信息。梅德韦杰夫表示,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基础上,申报资料将在媒体上公开。

  2009年4月上旬,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亲自率领俄政府的各位副总理、部长集体在俄罗斯政府网上“晒家庭收入”。2010年 4月,梅德韦杰夫总统又命令公布政府各部门官员的收入纳税清单。由此,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在俄罗斯确立起来。俄罗斯民间普遍认为,这份清单显示的官员收入数额比自己想象的少得多。但是,公众对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认可度颇高,认为这一制度对反腐败绝对有益无害。

  2011年5年4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一项新的反腐法律:受贿者最多面临所收受贿款的100倍罚款,罚金总额不超过5亿卢布(约合1827万美元)。

  梅德韦杰夫说:“这绝对是新的惩治手段……这一法令……指向个人资产。对一些人而言,个人资产更要紧。”(4月6日《新华日报》)

  综观我国刑法中的有关贪污贿赂罪的条文,除了单位犯罪规定了附加罚金外,自然人犯罪都没有设立罚金刑,仅仅规定了没收财产,且没收财产只能在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才可并处。我国目前家庭财产所有权状况并不明晰,腐败分子所得财物,有时不以自己名义掌握,因而在现实生活中,职务犯罪的被告人在被追究刑责后,往往依然能保住非法利益。无论从抑制贪欲、预防犯罪的角度,还是从让犯罪人欲得反亏、强调惩罚的角度看,设立罚金刑都是大有必要的。

  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2012年3月13日在反腐委员会会议上宣布新的反腐法案。俄罗斯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在购买汽车、公司股份以及房屋时都应申报。该反腐法案要求,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必须提供他们购买住房、汽车以及公司股票的有关信息,包括单项交易所需资金是否超过购买者及其家庭成员3年总收入之和。那些无法说明家庭收入与开支存在出入的官员将被免职,有争议的财产可能被没收。但是,在对这些官员实行制裁前,执法人员必须首先证实官员有问题的收入属于非法所得。梅德韦杰夫说,除执法机构、政党、媒体之外,社会团体和任何有兴趣的个人均可获取公务人员支出与收入不符的相关信息。

  当前,“反腐败国家计划”已经成为俄罗斯政治中的特定术语。在经历了叶利钦和梅普时期艰难的反腐历程后,俄罗斯最高领导层已经视腐败问题为俄罗斯政坛建设系统性工程。它表明俄罗斯最高领导层对反腐败的战略定位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单纯的是否可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转变为是否能够确保俄罗斯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顺利进行。战略定位的转变意味着俄罗斯采取制度反腐的有力措施已经是刻不容缓的政治任务。即将就职总统的普京,势必一如既往继续高举反腐大旗,将俄罗斯的反腐进行到底。

  高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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